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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15歲就在海軍那卡西伴奏,一人抵一個樂隊

  • 作家相片: 邱祖胤
    邱祖胤
  • 2019年3月24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【李希特之謎-2│自學大亂鬥】

李希特自述:八歲的時候,我試著把手放在琴鍵上。我父親看到我亂彈,簡直嚇壞了,但母親對他說:「隨他去吧,他不願意彈音階就算了。」就這樣,我從沒彈過音階,也沒彈過練習曲,從來沒有。我從蕭邦第一首夜曲開始入門,接著是《e小調練習曲》(作品二十五之四)。


我只彈我感興趣的,像《唐豪塞》、《羅恩格林》,邊彈邊改編!我還作曲,當時最吸引我的是歌劇,《阿伊達》、《弄臣》都讓我興趣盎然,鋼琴反倒其次。

十五歲時,我有機會成為鋼琴伴奏,在很多俱樂部參加小型音樂會。通常我被送到那裡,晚上在城外,我就在舞台上當場彈奏,為歌手伴奏,還有小提琴、雜耍等等,全部是即興發揮。十五歲左右,我就開始打工賺錢。

有時他們不付錢,就給我一袋馬鈴薯,那剛好在集體化之後,日子很苦。我早在十四歲時就在海員俱樂部演奏,那裡有一些業餘歌手固定唱一些歌劇片段,我為他們用鋼琴伴奏,這段日子持續了三年。雖說這些業餘歌手水準差得嚇人,但我畢竟因此增加了不少經驗。後來歌劇院也聽說了我,就喊我去給芭蕾伴奏,看歌劇讓我獲益非淺。

首席指揮斯托爾曼,一個很誠懇的職業音樂家,也許技藝並非一流,但仍然值得尊敬。他殺了自己的妻子!因為她毀了他所有的作曲手稿。他等妻子睡著時開槍打死了她,可後來卻被宣告無罪。一個漂亮的妻子,她把所有手稿都燒了,純粹出於嫉妒。

奧德薩歌劇院的曲目在當時很前衛,有普契尼的《杜蘭多公主》,克熱內克(Ernst Krenek)的歌劇《強尼的演奏》,一個很棒的劇院。他們甚至一度答應我,說要讓我來指揮,我最想指揮的是格拉祖諾夫的芭蕾舞劇《蕾蒙達》,不過他會最後卻把指揮的工作讓給了別人,一個平庸的傢伙。

我的父親被聘為德國領事館的家教,為德國的孩子們上課,有時我也被請去演奏,例如,當興登堡 世時,我演奏了貝多芬的《葬禮進行曲》(奏鳴曲二十六號第二樂章),還有《諸神的黃昏》。

十九歲時,我突然有個荒唐的念頭,想開場獨奏音樂會,我幾乎瀏覽所有的鋼琴文獻,一場蕭邦獨奏音樂會如期舉行,地點是奧德薩的工程師俱樂部,場子很小,觀眾都是朋友,《第四敘事曲》彈得不錯,《第四練習曲》(作品十號之四)作為加演,也過得去。

我的音樂會並沒產生什麼影響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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